【兒子的身分1/3】在路加福音15章浪子的故事裡,浪子因為自己的惡行,希望父親把他當作僕人,但父親卻依然視他為兒子。我們不是因為服事而成為兒子,我們服事是因為我們是兒子;我們是至高神的兒女,我們生來就是,而非因為行為。浪子回家時,父親給他三樣禮物──袍子、戒指和鞋。第一樣是公義袍,重點有三。第一、贏得的或禮物:這是禮物,明白這點能改變你生命中的一切。第二、別聽信控告者:過去在神右邊有個控告者,如今在神右邊是為我們祈求的耶穌基督。第三、活得像兒子:公義是一份禮物,但我們仍須倚靠聖靈的能力活出公義。